阻燃性试验
UL94垂直燃烧 | 氧指数测试 | 灼热丝燃烧测试 |
UL94水平燃烧 | 针焰燃烧测试 | 汽车内饰件的水平燃烧实验 |
标准:
GB 8410-2006、FMVSS 571.302-2013、ISO 3795-1989等
测试范围:
坐垫、座椅套脚垫、后备箱垫、方向盘套 、头枕、抱枕、腰靠等。
样品要求:
356×100或102×厚度<13mm。
典型试样图
样品预处理:
23℃±2℃,45%~55%环境调节至少24h,但不超过168h。
合格评定要求:
水平燃烧速率不超过100mm/min(根据标准不同也有102mm/min,80mm/min等)。
汽车内饰水平燃烧示意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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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3
典型案例
参考标准:
GB 8410-2006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
测试条件:
样品尺寸:356×100×3.0mm,火焰高度38mm,点火时间15s,最大燃烧速度不超过100mm/min。
测试结果:
测试样品 | 测试结果(mm/min) | 判定 | |||
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--------- | 1 | D-30.2 | 合格 | ||
2 | D-30.8 | ||||
3 | D-31.4 | ||||
4 | D-29.5 | ||||
5 | D-29.9 | ||||
最大值 | D-31.4 |
备注:
1. 如果试样暴露在火焰中15s,熄灭火源试样仍未燃烧,或试样能燃烧,但火焰达到第一测量标线之前熄灭,无燃烧距离可计,则被认为满足燃烧速度要求,结果均记为A-0mm/min。
2. 如果从试验计时开始,火焰在60s内自行熄灭,且燃烧距离不大于50mm,也被认为满足燃烧速度要求,结果记为B。
3. 如果从试验计时开始,火焰在两个测量标线之间熄灭,为自熄试样,且不满足2项要求,则按照试样燃烧速度公式进行计算,结果记为C-燃烧速度实测值mm/min。
4. 如果从试验计时开始,火焰燃烧到达第二标线,或者存在主动结束试验,(如果从试验计时开始,试样长时间缓慢燃烧,则可以在试验计时20min时中止试验,并记录燃烧时间及燃烧距离)则按照试样燃烧速度公式进行计算,结果记为D-燃烧速度实测值mm/min。
5. 如果出现试样在火焰引燃15s内已经燃烧并到达第一标线,则认为试样不能满足燃烧速度的要求,结果记为E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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